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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4-03-12来源:本站原创点击量:8072

海南省考试局,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确保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平稳进行  各市、县教育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认清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所面临的

  海南省考试局,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确保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平稳进行


  各市、县教育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认清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所面临的复杂形势,增强做好招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安全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评卷管理,确保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考前不泄密,考中不出现大规模舞弊,考后评卷及分数公布不出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层层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并加强对监考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要进一步加大防范高科技手段作弊的力度,严防发生大规模舞弊和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行为,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平稳进行。


  二、加强部门协作,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各市、县教育局要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2012年印发的《关于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联席会议制度更名为海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琼府办【2012】114号)精神,提请本市县政府参照省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机构设置,建立本市县的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县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的领导下,主动与当地公安、工商、环保、卫生等单位配合,积极发挥“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联动作用,认真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考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密排查考试安全隐患。各普通中学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使考生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规作弊可耻”的诚信应考意识。


  三、加强招生宣传,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省考试局、各高等学校和普通中学,要结合工作重点和工作时段,大力宣传招生政策、录取规则、违规处理办法等招生考试工作相关规定。要进一步强化招生考试诚信体系建设,对考生和家长适时进行考试、录取预警宣传,揭露中介诈骗伎俩,提醒考生和家长防止上当受骗。要加强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宣传,争取让每位考生了解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基本操作规则、投档办法和志愿填报技巧,指导考生科学、合理填报志愿。要进一步优化考试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和招生录取信息咨询等各项招生服务工作。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各类和招生工作相关的公益活动,一如既往地做好残疾考生、疾病考生及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群体的考试服务和招生录取工作。在考试和录取期间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对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并作出处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严惩违规舞弊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各市县教育局,要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廉洁自律、服务考生的意识。按照教育部“六不准”“十严禁”的要求,做好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吃拿卡要等败坏党纪政风的行为。对出现的各类违规、舞弊行为,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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