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个人登录
  • 企业登录
  • 院校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记住密码忘记密码

登 录 立即注册立即注册立即注册

为应届生/求职者提供更多职业选择

为企业提供优秀的毕业生资源

为各大院校提供学生就业的渠道

企业入驻院校入驻 全国服务热线:010-80788512

海南

 我的位置:首 页 > 就业指导 >  就业政策 >发布新职位

关于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工伤、生育保险核销问题的通知

2014-03-20来源:本站原创点击量:4945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琼府〔2002〕72号)、《关于欠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琼人劳保〔2003〕56号)等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应当依法清偿拖欠的社会保险费。无力清偿全部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拖欠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有关程序审核后予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琼府〔2002〕72号)、《关于欠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琼人劳保〔2003〕56号)等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应当依法清偿拖欠的社会保险费。无力清偿全部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拖欠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有关程序审核后予以核销,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上一篇:关于确定海南省第十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上一篇:于将海南力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单位认定为省本级创业培训定点机

红牛 海南鸿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14就业网 找工作